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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终止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I级预警响应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217901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16〕65号
发布机构: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终止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I级预警响应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6-05-04
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交通(运输)局,厅直各单位:

2016年1月22日,我厅下发了《关于响应交通运输部启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I级预警和做好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》(陕交函201664号)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,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,认真做好监测预警、抢通保通、信息发布、应急值守等相关工作,截止目前,本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未造成主要国省干线公路长时间、大范围阻断未出现大量车辆、人员积压滞留情况,极端天气预警响应工作取得较好效果。即日起,终止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I级预警响应

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春运工作的相关部署,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极端天气情况和可能发生的车辆、人员滞留情况,对运力投放、运输组织、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,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衔接,加强与铁路、民航运输服务衔接,加强路网


运行监测,做好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,视情启动本地区、本部门相应等级的突发事件预警或应急响应,全力保障“春运”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畅通、平稳有序。

各单位要针对本来大范围雨雪冰冻天气特点,结合本地区防御工作重点,继续加强与气象、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,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,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继续做好极端天气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月26日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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